机构职能

审批管理办公室
     负责依法实施药品经营(零售)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、医疗器械经营、食品生产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;协调实施许可的行政审查、技术审查及督办工作;负责市级行政许可结果的公示;承担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,核发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、邮寄证明;指导县(市)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