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能

食用农产品监管科
    食用农产品监管科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、指导。监督检查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、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,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,制定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、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,查处违法行为,处置食用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;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;负责组织协调、建立与农委、林业局、海洋渔业局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监管衔接处置机制,建立健全合作共治监管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;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