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 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告
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是长期存在的顽疾,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、病人深受其害,深恶痛绝,为严厉打击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,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丹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时间:
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
二、整治内容:
(一)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;
(二)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;
(三)利用网络、会议营销、电视购物、直销、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、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;
(四)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;
(五)其他涉及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三、涉及到的相关企业:
(一)食品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;
(二)食品、保健食品经营实体店;
(三)食品、保健食品经营非实体店;
(四)食品、保健食品进口单位;
(五)食品、保健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相关方。
全市食品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及时排查、处理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,确保食品、保健食品安全。整治期间我市将加大对食品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。
投诉举报电话:市食药监局 12331
市工商局 12315
市质监局 12365
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 2597082
市商务局 12312
市文广局 12318
市网信办 2173681
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365
东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365
丹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17年11月22日